这个消息一出,搞得房东心慌慌。
传言背景是,9月15日起,新《住房租赁条例》全面实施。
根据第八条规定,出租房屋,出租人需要备案,出租人没备案的,承租人可以备案。
第二十七条规定,中介机构需同步遵守第八条关于备案方式的要求。未履行备案义务的中介机构将面临最高10万元罚款(依据第四十一条)。
第三十条规定,备案信息要与税务等八个部门共享。
这个文件出来之后,彻底改变了原有的状态。
也就是说,原则上市场上每租出去一套房子,房管局都会掌握全程交易信息。
由于文件明确要求租赁备案信息与税务部门共享,这一规定直接戳中了租赁市场的“痛点”——不少房东,把这理解为今后新增加了所谓“房东税”,担心税负增加。
针对所谓“加税令”,多地紧急辟谣称,出租房屋相应的税费政策是实施了数十年的规定,并未因条例出台而调整,更没有新增“房东税”。
这该怎么理解?
事实上,大家热议的所谓“房东税”,并非一个新设立的单一税种,而是对个人出租房屋所涉及的多种税费的统称,涵盖了增值税、房产税、个人所得税、附加税费等多个税种。
房东收租要交税这事儿,国家1994年早就白纸黑字规定:房租收入得交房产税和个税。
说白了,这税都收了30年了,而非突然的“加税”:目前,个人出租住宅、月租金不超过10万元的情况下,涉及的税种包括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两个税种,很多城市征收时会将其打包以综合税率征收。
比如,北京以2.5%的综合税率征收,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。上海也是2.5%的综合税率。广州自有住房出租租金在2000元—30000元之间的,按照4%的综合税率征收。
说到这,大家应该就明白了,新规下,备案不代表对房东额外征税。但通过新规,国家逐步规范房屋出租中的税收,避免偷漏税,这是大势所趋。
过去三十年,国家税制以企业为核心,但伴随经济增量放缓、社会财富加速向个人集中,加之自然人税收长期存在征管漏洞(如个税占比不足10%),未来十年征管重心必将向高净值人群转移。
虽然政策没明说马上要查税,但备案系统一联网,税务部门立马就能掌握租金信息。到时候房东要是没报税,年底个税申报就可能露馅。
即便不纠结房租税事情,整体而言,房东日子,今后也越来越不好过了。
这两年,不仅房价,房租也是跌跌不休。根据克而瑞统计,2025年7月份,55城个人出租房源挂牌量达到61.8万套,创下三年来高峰;个人房源挂牌租金为31.65元/㎡/月,已连续11个月环比下降。
租房市场简直是“房东大乱斗”——大量卖不掉的二手房砸手里,房东们只能转战租赁市场,结果又撞上政府大批量推出的六折保租房,房源多到租客都挑花眼了。
出租过房的都懂,房租似乎赚12个月,实际到手连10个月都不到!各种成本一扣,能剩9个半月就不错了。这还没算空置期、打扫卫生、修水管换电器这些破事儿。更别提房子老了还得体检、维修,这些钱早晚得砸进去。
想把成本直接转嫁给租客?除了那些“皇帝女儿不愁嫁”的稀缺房(比如顶级学区房、地铁口精装房),其他普通房子,租客随便就能找到更便宜的替代品!
说白了,房租涨不涨还得看市场脸色:房租的水平就取决于租客的收入水平。
不管承认与否,房东的‘黄金时代’翻篇了。